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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保钱花在刀刃上 原州检察院携手街道办代管救助金
2026-08-05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张亮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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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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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宁夏法治报》2026年7月31日01版报道固原原州检察工作。

  “这5万元钱是给娃上学和生活用的,我们老两口不识字,就怕管不好,现在检察院和街道办帮我们管着,按月发给娃,我心里踏实多了。”7月30日,年逾七旬的受助人紧紧握着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,声音哽咽。

  老人的两个孙女一个上初中、一个上小学,品学兼优。在一场刑事案件的突发事故中,两个孩子失去了父亲。本就体弱多病的老人不得不独自承担起抚养重任,全家仅靠低保金和基础养老金艰难度日,孩子的学费和生活费一度没有着落。

  原州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敏锐发现这一线索后,立即移送控告申诉部门优先办理。检察人员多次入户走访,核实情况后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,最终决定向两个孩子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。

  钱批下来了,怎么用才能让两个孩子真正受益?承办检察官在回访中发现,老人年事已高、文化程度有限,对管理大额资金力不从心,担心“钱花不到刀刃上”。为此,原州区检察院在前期探索“检察监督+村委会代管”模式的基础上,主动对接南关街道办事处,经反复沟通,最终确定由街道办代为管理救助金,并定期定额分批发放,确保救助金专项用于两个孩子的日常生活、教育和医疗等必要支出。

  协议签订现场,检察官逐条向老人和街道办工作人员解读条款,明确救助金严禁挪作他用;南关街道办负责人承诺账目公开透明,自觉接受检察监督;老人含泪连连致谢,保证每一笔钱都用在孙女身上。协议同时明确,检察机关将持续履行监督职责,定期核查救助金使用明细,跟踪回访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状况。


【作者】:张亮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